豪森盖诺 - 酒石酸长春瑞滨软胶囊
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豪森盖诺 - 酒石酸长春瑞滨软胶囊
Vinorelbine Tartrate Capsules
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日期:2023年01月19日 | 修订日期:2024年04月11日
化药及生物制品 >> 抗肿瘤药和免疫机能调节药 >> 抗肿瘤药 >> 植物生物碱和其它天然药物 >> 长春花属生物碱及其同系物类
本品活性成份为酒石酸长春瑞滨。
化学名称:3’,4’-二去氢-4’-去氧-8’-去甲长春碱二酒石酸盐
化学结构式:

分子式:C45H54N4O8·2(C4H6O6)
分子量:1079.12
辅料:无水乙醇、甘油(供注射用)、纯化水、聚乙二醇400(供注射用)、胶囊用明胶、部分脱水山梨醇液、二氧化钛、黄氧化铁
本品适用于不可手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和转移性乳腺癌的单药或联合化疗。
20mg(按C45H54N4O8计)
●单药治疗:
推荐方案为:
前三次给药
用药剂量以体表面积计为60mg/m²,应每周一次服用。每3周为一个疗程。
后续用药
在三次用药之后,建议将本品的剂量增至80mg/m²,每周一次服用。但前三次应用60mg/m²剂量时,嗜中性粒细胞若曾有一次低于500/mm3或超过一次低至500~1000/mm3间的患者应仍维持使用60mg/m²剂量。

在使用80mg/m2的剂量期间,若嗜中性粒细胞数量出现低于 500/mm3的情况或者超过一次在500~1000/mm3之间,需等到嗜中性粒细胞数量恢复正常才能继续用药,并且将剂量由80mg/m2/周减少至60mg/m2/周。

在给药剂量为60mg/m2/周的三次用药中,若嗜中性粒细胞数量不低于 500/mm3 或者也未超过一次在500~1000/mm3之间,可以依据前三次用药原则,将每疗程的用药剂量重新由60mg/m2/周增加至80mg/m2/周。
●对于联合用药治疗方案,应当根据所选治疗方案对剂量和给药时间表进行调整
根据临床研究,80mg/m2的口服剂量相当于静脉给药时的30mg/m2,60mg/m2的口服剂量则相当于静脉给药时的25mg/m2。
为在联合治疗方案中改善患者用药便利,以上为静脉给药和口服给药相互调整剂量的依据。对于联合治疗方案,应当根据所选治疗方案对剂量和给药时间表进行调整。
在132例中国患者中进行的临床研究考察了酒石酸长春瑞滨软胶囊与顺铂联用治疗不可手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ⅢB~Ⅳ期非小细胞型肺癌的疗效和安全性。酒石酸长春瑞滨软胶囊口服剂量为60mg/m2,在第1和第8天给药;顺铂80mg/m2,第1天给药,在口服长春瑞滨后立即给予,每3周重复一次。在第2个疗程中,口服长春瑞滨的剂量可从60mg/m2增至80mg/m2。
在133例中国患者中进行的临床研究考察了酒石酸长春瑞滨软胶囊与表柔比星联用治疗转移性乳腺癌的疗效和安全性。酒石酸长春瑞滨软胶囊口服剂量为60mg/m2,在第1和第8天给药;表柔比星75mg/m2,第1天给药,在口服长春瑞滨后立即给予,每3周重复一次。在第2个疗程中,口服长春瑞滨的剂量可从60mg/m2增至80mg/m2。

用法
本品必须严格按照口服给药。
本品需用水送服,禁止咀嚼或吮吸胶囊。建议在用餐时,同时服用本品。
肝功能损害患者的用法
对于轻度肝脏损害(胆红素<正常上限1.5倍,且ALT和/或AST为正常上限的1.5至2.5倍)的患者,可给予本品标准剂量60mg/m²/周。对于中度肝脏损害(胆红素为正常上限的1.5至3倍,无论ALT和AST的水平)的患者,应给予剂量50mg/m²/周。对于重度肝损害的患者,由于在该人群中尚未获得充足的数据,无法确定其药代动力学、临床疗效及安全性,不推荐使用本品治疗。
肾功能损害患者的用法
本品经肾脏排泄较少,即使对于重度肾功能损害的患者,未有药代动力学证据表明需要降低本品剂量。
国外研究
在316位(132位非小细胞肺癌患者,184位乳腺癌患者)接受本品推荐方案(前三次用药为60mg/m²/周,其后用药为80mg/m²/周)治疗的患者所进行的临床试验中,确定了已报告不良反应的频率。
根据系统器官分类和报告频率,已报告的不良反应如下。从上市后经验及临床试验中收集的其它不良反应,则根据MedDRA分类进行添加,频率为未知。
根据NCI通用毒性标准对不良反应进行描述。

本品已报告的不良反应
上市前经验:
最常见已报告的药物不良反应是骨髓抑制,如中性粒细胞减少、贫血和血小板减少,胃肠道毒性,如恶心、呕吐、腹泻、口腔炎和便秘。乏力和发热也报告为非常常见。
上市后经验:
本品可用于单药治疗,或者与其它化疗药如顺铂或卡培他滨联合使用。
在上市后经验中,不良反应最常累及的系统器官分类是:“血液和淋巴系统病症”,“胃肠道病症”以及“全身病症和给药部位症状”。该类信息与上市前经验类似。
●传染和感染
非常常见:在不同部位,未引起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的细菌、病毒或真菌感染G1-4: 12.7%;G3-4:4.4%。
常见:导致骨髓抑制和/或免疫系统损害(中性粒细胞减少性感染)的细菌、病毒或真菌感染,接受适当治疗后通常可恢复。
中性粒细胞减少性感染G3-4:3.5%
未知:中性粒细胞减少性败血症
复杂的败血症,有时是致命的
严重的脓毒症合并其它器官衰竭
败血症
●血液和淋巴系统病症
非常常见:主要导致中性粒细胞减少的可逆的骨髓抑制G1-4:71.5%;G3:21.8%;G4:25.9%,为剂量限制毒性。
白细胞减少G1-4:70.6 %;G3:24.7 %;G4:6 %
贫血G1-4:67.4 %;G3-4:3.8 %
血小板减少G1-2:10.8 %
常见:G4中性粒细胞减少伴发热超过38°C,包括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2.8 %。
未知:血小板减少G3-4
全血细胞减少症。
●内分泌病症
未知:抗利尿激素分泌异常(SIADH)。
●代谢和营养病症
非常常见:厌食G1-2: 34.5%; G3-4: 4.1%.
未知:重度低钠血症
●精神病症
常见:失眠G1-2:2.8%
●神经系统病症
非常常见:感觉神经障碍G1-2:11.1%,一般限于腱反射消失,很少为重度。
常见:运动神经障碍G1-4:9.2%;G3-4:1.3%
头痛:G1-4:4.1%,G3-4:0.6%
头晕:G1-4:6%;G3-4:0.6%
味觉障碍:G1-2:3.8%
不常见:3级共济失调:0.3%
●眼睛病症
常见:视力损伤G1-2:1.3%
●心脏病症
不常见:心力衰竭和心律失常
未知:有心脏病史或心脏病危险因素的患者发生心肌梗塞。
●血管病症
常见:动脉高血压G1-4:2.5%;G3-4:0.3%;
动脉低血压G1-4:2.2%;G3-4:0.6%
●呼吸系统,胸部和纵隔病症
常见:呼吸困难G1-4:2.8%;G3-4:0.3%
咳嗽G1-2:2.8%
●胃肠道病症
非常常见:恶心G1-4:74.7%;G3-4:7.3%;
呕吐G1-4:54.7%;G3-4:6.3%;支持治疗(如口服司琼类药物)可减少恶心和呕吐的发生。
腹泻G1-4:49.7 %;G3-4:5.7%
胃炎G1-4:10.4 %;G3-4:0.9%
腹痛G1-4:14.2%
便秘G1-4:19%;G3-4: 0.9%对于曾有便秘病史的患者,和/或同时使用吗啡或吗啡类似物的患者,可以给予轻泻剂。
胃部病症G1-4:11.7%
常见:食管炎G1-3:3.8% ;G3:0.3%
吞咽困难: G1-2:2.3%
不常见:麻痹性肠梗阻G3-4:0.9% [尤为致命],正常的肠蠕动恢复后可重新开始治疗
未知: 胃肠道出血
●肝胆病症
常见:肝脏病症:G1-2:1.3%
未知:一过性肝功能检测升高
●皮肤和皮下组织病症
非常常见:可能发生脱发G1-2:29.4%,通常为轻度。
常见:皮肤反应G1-2:5.7%
●肌肉骨骼和结缔组织病症
常见:关节痛包括下颌疼痛,肌痛G1-4:7 %,G3-4:0.3%
●肾脏和泌尿系统病症
常见:排尿困难G1-2:1.6%
其它泌尿生殖系统症状G1-2:1.9%
●全身病症和给药部位症状
非常常见:乏力/不适G1-4:36.7 %;G3-4:8.5 %;
发热G1-4:13.0%,G3-4:12.1%
常见:疼痛,包括肿瘤部位的疼痛G1-4:3.8%,G3-4:0.6%
寒战:G1-2:3.8%
●检查
非常常见:体重下降G1-4:25%,G3-4:0.3%
常见:体重增加G1-2:1.3%
酒石酸长春瑞滨注射液,报告了下列不良反应:全身过敏反应,严重的感觉异常,下肢无力,心律失常,潮红,四肢厥冷,昏倒,心绞痛,支气管痉挛,间质性肺部,胰腺炎及掌跖红感觉障碍综合征。
中国研究(请参见【临床试验】中国研究节)
在非小细胞肺癌和转移性乳腺癌的中国临床研究中,最常见的不良事件是血液学毒性反应。非血液学毒性反应是普遍可接受的,最常见的为胃肠道反应,有恶心、呕吐和便秘,但发生3/4级事件的频率较低。其可通过标准的止呕预防处理和饮食指导即容易解决。已观察到的不良事件发生的频率及严重程度与国外临床研究的类似。
已知对长春瑞滨、或其它长春花生物碱类、或本品中的任何成分过敏。
患有明显影响本品吸收的疾病。
既往有胃部或小肠切除的重大手术史。
嗜中性粒细胞计数<1500/mm3,或目前或最近(2周内)发生严重感染。
血小板计数<100000/mm3。
需要长期氧疗的患者。
哺乳(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节)
同时使用黄热病疫苗(见【药物相互作用】节)
妊娠期
孕妇使用长春瑞滨的临床数据有限。对动物进行的生殖研究显示,本品有胚胎毒性和致畸性。
基于动物研究的结果以及药物的药理作用,本品有潜在的致胚胎和胎儿畸形的风险。
妊娠期间不能使用本品,除非对个体的预期用药益处大于可能的风险。
若治疗期间患者怀孕,患者应被告知对未出生婴儿的风险,并进行密切监测。如可能,应要考虑是否进行遗传咨询。
育龄期妇女
育龄期妇女在治疗过程中直至治疗后3个月均应采取有效避孕措施。
哺乳期
尚未明确长春瑞滨是否会分泌至人乳汁中。未在动物试验对长春瑞滨在乳汁中分泌行为进行研究。无法排除对乳儿的风险,因此在启动本品治疗前应中断母乳喂养。(见【禁忌】)
生殖能力
建议接受本品治疗的男性患者在治疗期间和治疗后至少3个月内避孕。由于接受长春瑞滨治疗可能导致永久性不育,在治疗之前应咨询是否留存精子。
本品对儿童的安全性和疗效尚未确定,因此不推荐使用。
根据临床经验,老年患者在缓解率方面未现有任何显著性差异,但不可排除部分患者具有较高敏感性。长春瑞滨的药代动力学参数未伴随年龄变化。
3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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