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肿瘤化疗: 甲氨蝶呤可采用肌注、静脉途径给药。
绒毛膜癌及类似滋养层疾病,常规剂量是 15-30 mg/日,肌注 5 天。通常一至数周后,在所有毒性反应全部消失后,再开始下一个疗程。通常需要 3-5 个疗程。
治疗的有效性可采用 24 小时尿 HCG(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定量分析进行评估。在第三次或第四次疗程后,HCG 水平应回到正常或低于 50IU/24 h,通常可测定的病变在约 4-6 周后可完全消除。在 HCG 水平恢复正常后,建议继续给予 1 或 2 个疗程甲氨蝶呤的治疗。
每个治疗开始前,必须进行仔细地临床评估,甲氨蝶呤可与其它抗肿瘤药物联合使用。
乳腺癌: 对于淋巴结阳性的早期乳腺癌病人,作为乳房根治切除术后的辅助疗法,甲氨蝶呤与
环磷酰胺、氟尿嘧啶联合应用,交替进行长期化疗可得到较好的疗效。甲氨蝶呤的剂量为 40 mg/m
2,于第一天和第八天静脉给药。
白血病: 甲氨蝶呤与皮质类固醇及其它抗白血病药物的联合使用似可快速有效地缓解白血病,甲氨蝶呤的剂量为每天口服 3.3 mg/m
2,合用强的松 60 mg/m
2/日。如有缓解,可改用甲氨蝶呤维持剂量,每次 30 mg/m
2口服或肌注,每周二次;或每 14 天静脉给药 2.5 mg/kg。当复发时,可用诱导方案重复给药。急性髓细胞性白血病对化学疗法不敏感。其缓解时间短,易于复发和迅速产生耐药性。
蕈样真菌病:甲氨蝶呤 50 mg 每周一次或 25 mg 每周二次肌注,可以作为口服疗法的替代方法。
大剂量疗法:参见注意事项,给药方案可根据病史、疾病的严重程度以及医师的临床经验加以调整,大剂量给药方案应在具备处理不良反应的充分设备的条件下,由专家执行。
银屑病化疗;治疗银屑病的给药方案主要依据病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及医师自身的经验而定,应事先告知病人所有可能的危险,并在治疗过程中持续监测病人情况。甲氨蝶呤 10-25 mg,每周肌注或静注一次对严重、难以控制的银屑病可能有效。可根据病人的反应调整剂量,最大可至 50 mg/周,达到最佳反应时,应调整至尽可能低的剂量和尽可能长的间隔。常规的外用治疗应及早开始。在治疗前、治疗中及治疗后,都应检查病人肝肾功能及血常规。在使用甲氨蝶呤中及用药后至少 8 周内应采取适当的避孕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