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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坦 - 甲磺酸阿帕替尼片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艾坦 - 甲磺酸阿帕替尼片

Apatinib Mesylate Tablets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原研
医保乙

核准日期:2014年10月17日 | 修订日期:2024年12月01日

所属类别

化药及生物制品 >> 抗肿瘤药和免疫机能调节药 >> 抗肿瘤药 >> 其它抗肿瘤药物 >> 蛋白酶体抑制剂

成分

本品活性成份为甲磺酸阿帕替尼

化学名称:N-[4-(1-氰基环戊基)苯基]-2-(4-吡啶甲基)氨基-3-吡啶甲酰胺甲磺酸盐

化学结构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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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子式:C24H23N5O•CH4SO3

分子量:493.58

辅料:微晶纤维素,交联羧甲基纤维素钠,预胶化淀粉,硬脂酸镁,薄膜包衣预混剂(胃溶型)。

性状
本品为薄膜……登录查看完整内容
适应症

1.本品单药用于既往至少接受过2种系统化疗后进展或复发的晚期胃腺癌或胃-食管结合部腺癌患者。患者接受治疗时应一般状况良好。

2.本品单药用于既往接受过至少一线系统性治疗后失败或不可耐受的晚期肝细胞癌患者。

3.本品联合注射用卡瑞利珠单抗用于不可切除或转移性肝细胞癌患者的一线治疗。

4.本品联合氟唑帕利用于新辅助、辅助或转移阶段接受过化疗治疗的伴有胚系BRCA突变(gBRCAm)的人表皮生长因子受体(HER2)阴性转移性乳腺癌成年患者,激素受体(HR)阳性乳腺癌患者既往需接受过内分泌治疗或被认为不适合接受内分泌治疗。

规格

按阿帕替尼(C24H23N5O)计:(1)0.425g;(2)0.375g;(3)0.25g。

用法用量

本品应在有经验的医生指导下使用。

1.晚期胃腺癌或胃-食管结合部腺癌(单药治疗):本品推荐剂量为500mg,每日1次。

2.晚期肝细胞癌(单药治疗):本品推荐剂量为750mg,0.25g每片,每次3片,每日1次。

3.不可切除或转移性肝细胞癌的一线治疗:本品推荐剂量为250mg,0.25g每片,每次1片,每日1次;联合注射用卡瑞利珠单抗200mg/次,静脉注射每2周1次。

4.伴有gBRCAm的HER2阴性乳腺癌:本品推荐剂量为500mg,0.25g每片,每次2片每日1次;联合氟唑帕利100mg/次,每日2次,口服。

服用方法:口服,餐后半小时服用(每日服药的时间应尽可能相同),以温开水送服。疗程中漏服阿帕替尼的剂量不能补充。

治疗时间:连续服用,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不良反应。

BRCA突变检测

针对伴有gBRCAm的HER2阴性乳腺癌:患者在服用本品联合氟唑帕利治疗前,应采用国家药监局批准的检测方法,确定患者存在有害或疑似有害的gBRCAI/2突变。

剂量调整

药物不良反应所致的剂量调整

在本品使用过程中应密切监测不良反应,并根据需要进行剂量调整以使患者能够耐受治疗。阿帕替尼所致的不良反应可通过对症治疗、暂停用药和调整剂量等方式处理。

建议在医师指导下调整剂量。

晚期胃腺癌或胃-食管结合部腺癌患者(单药治疗)的剂量调整:第一次调整剂量:250mg,每日1次;②第二次调整剂量:250mg,每隔一天用药1次。如需要第三次调整剂量,则永久停药。可酌情考虑患者具体情况依序进行剂量调整,或直接调整到250mg,隔天用药。

晚期肝细胞癌患者(单药治疗)的剂量调整:第一次调整剂量:500mg,每日1次;②第二次调整剂量:250mg,每日1次。如需要第三次调整剂量,则永久停药。

不可切除或转移性肝细胞癌的一线治疗的剂量调整:①第一次调整剂量:250mg,用药5天停药2天;②第二次调整剂量:250mg,每隔一天用药1次。如需要第三次调整剂量,则永久停药。可酌情考虑患者具体情况依序进行剂量调整,或直接调整到250mg,隔天用药。

本品与注射用卡瑞利珠单抗联合给药时,建议根据患者情况调整其中一种或两种药物的剂量。有关注射用卡瑞利珠单抗的剂量调整,请另行参见其处方信息。当因不良反应同时暂停两种药物时,待不良反应恢复后,可以酌情考虑恢复其中一种药物,或逐个依次地恢复两种药物。

本品与氟唑帕利联合治疗gBRCAm的HER2阴性乳腺癌患者的剂量调整:可酌情考虑患者具体情况先进行阿帕替尼剂量调整,后进行氟唑帕利剂量调整,建议按照如下进行①第一次调整剂量:阿帕替尼375mg/次,每日1次,氟唑帕利100mg/次,每日2次;②第二次调整剂量:阿帕替尼250mg/次,每日1次,氟唑帕利100mg/次,每日2次;③第三次调整剂量,建议根据患者情况,酌情考虑阿帕替尼永久停药,继续使用氟唑帕利100mg/次,每日2次,或调整为阿帕替尼250mg/次,每日1次,氟唑帕利50mg/次,每日2次。

关于本品单药治疗时、联合注射用卡瑞利珠单抗治疗时以及联合氟唑帕利治疗时的剂量调整方法请分别参考下面表1、表2、表3及后续的【注意事项】。

表1.本品单药治疗推荐的剂量调整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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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本品联合注射用卡瑞利珠单抗治疗推荐的剂量调整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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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本品联合氟唑帕利治疗推荐的剂量调整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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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所致的剂量调整

本品治疗期间应尽量避免合并使用CYP3A4强抑制剂和强诱导剂,或者应考虑选择可替代的对CYP3A4酶无抑制或无诱导的药物。如果必须与CYP3A4酶强抑制剂或强诱导剂合并使用,需要结合临床观察考虑是否进行剂量调整,参见【药物相互作用】。

特殊人群

肝功能不全

对于轻度肝功能不全患者(Child-Pugh A),无需根据肝功能调整起始剂量,而中度肝功能不全患者(Child-Pugh B)的研究数据有限。轻中度肝功能不全患者需在医生指导下慎用本品并严密监测肝功能。由于目前尚无重度肝功能不全对本品药代动力学影响的研究数据,故建议此类人群禁用。

肾功能不全

对于轻度和中度肾功能不全患者,无需根据肾功能调整起始剂量。目前尚无重度肾功能不全和终末期肾功能衰竭对本品药代动力学影响的研究数据,重度肾功能不全和终末期肾功能衰竭患者禁用。

儿童用药

目前尚无本品用于18岁以下患者的安全性和疗效资料,且无可参考文献,故不推荐18岁以下患者服用本品。

老年用药

目前尚无专门针对老年患者的临床研究资料。对于70岁以上的患者,建议根据临床情况和实验室检查指标在医师指导下慎用和调整用药剂量。

不良反应

临床试验资料为确定药物可能引起的不良反应及其近似发生率提供了一定的依据。由于临床试验的条件变化大,试验中观察到的一个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不能直接与另一个药物的临床试验观察到的不良反应发生率相比较,也可能不能反映临床中的实际发生率。

安全性特征总结

阿帕替尼单药治疗安全性特征

阿帕替尼单药的总体安全性特征基于既往2650例接受阿帕替尼单药治疗患者的安全性数据,包括来自安慰剂对照的III期临床研究的176例晚期胃腺癌或胃-食管结合部腺癌患者和257例晚期肝细胞癌患者、以及IV期临床研究的1999例晚期胃腺癌或胃-食管结合部腺癌患者等。

88.2%接受阿帕替尼单药治疗的患者发生过至少一次不良反应。其中,发生率≥10%的不良反应包括高血压(48.3%)、蛋白尿(37.4%)、白细胞减少症(27.7%)、血小板减少症(24.2%)、乏力(23.7%)、掌跖红肿综合征(21.3%)、中性粒细胞减少症(20.2%)、AST 升高(15.2%)、血胆红素升高(15.1%)、腹泻(14.8%)、贫血(14.6%)、食欲减退(13.2%)、潜血阳性(11.8%)、呕吐(11.6%)、恶心(11.0%)和ALT升高(10.7%)。

50.4%接受阿帕替尼单药治疗的患者发生过至少一次≥3级不良反应。其中,发生率≥2%的包括:高血压(24.5%)、蛋白尿、掌跖红肿综合征(各4.9%)、血小板减少症(4.5%)、中性粒细胞减少症(3.4%)、γ-谷氨酰转移酶升高、贫血(各2.9%)、乏力(2.5%)、血胆红素升高(2.4%)、AST升高(2.2%)和腹泻(2.1%)。

12.9%接受阿帕替尼单药治疗的患者发生过至少一次严重不良反应。发生率≥0.5%的严重不良反应包括:胃肠出血(1.7%)、上消化道出血(1.5%)、乏力(0.9%)和肝功能异常(0.8%)。

30.2%的患者因阿帕替尼不良反应发生过阿帕替尼剂量暂停。发生率≥2%的导致剂量暂停的不良反应包括:蛋白尿(5.9%)、掌跖红肿综合征(5.2%)、高血压(4.3%)、血小板减少症(3.6%)、乏力(2.6%)、腹泻(2.6%)和呕吐(2.3%)。

15.4%的患者因阿帕替尼不良反应发生过阿帕替尼终止治疗。发生率≥1%的导致终止治疗的不良反应包括:乏力(1.4%)、蛋白尿(1.2%)、胃肠出血(1.1%)和上消化道出血(1.0%)。

阿帕替尼联合注射用卡瑞利珠单抗治疗肝细胞癌的安全性特征

阿帕替尼联合注射用卡瑞利珠单抗治疗肝细胞癌的总体安全性特征基于既往461例接受阿帕替尼联合注射用卡瑞利珠单抗治疗肝细胞癌患者的安全性数据,包括来自SHR-1210-APTN-II-208-HCC研究的189例患者和来自SHR-1210-III-310研究的272例患者。

461例接受阿帕替尼联合注射用卡瑞利珠单抗治疗的HCC患者中,至少发生一次与阿帕替尼相关不良反应的患者为448例(97.2%)。发生率≥20%的与阿帕替尼相关不良反应包括:高血压(71.1%)、AST升高(54.7%)、蛋白尿(53.6%)、血小板减少症(52.7%)、ALT升高(47.5%)、血胆红素升高(46.4%)、掌跖红肿综合征(44.9%)、白细胞减少症(36.4%)、中性粒细胞减少症(33.2%)、腹泻、乏力(各29.5%)、γ-谷氨酰转移酶升高(23.0%)、结合胆红素升高(22.6%)和尿中带血(20.2%)。

70.3%的患者发生过至少一次与阿帕替尼相关的≥3级不良反应。其中,发生率≥2%的包括:高血压(34.9%)、AST升高(12.6%)、血小板减少症(10.8%)、掌跖红肿综合征(10.4%)、γ-谷氨酰转移酶升高(10.0%)、ALT升高(9.1%)、中性粒细胞减少症(8.0%)、血胆红素升高(6.5%)、结合胆红素升高(6.1%)、蛋白尿(5.4%)、白细胞减少症(3.9%)、淋巴细胞计数降低(3.0%)和肝酶异常(2.4%)。

21.0%的患者发生过至少一次与阿帕替尼相关的严重不良反应。发生率≥0.5%的严重不良反应包括:肝酶异常(3.0%)、肝功能异常、AST升高(各1.7%)、ALT升高(1.5%)、血小板减少症、血胆红素升高、上消化道出血(各1.3%)、免疫介导的肝炎、胃肠出血(各1.1%)、发热(0.9%)、γ-谷氨酰转移酶升高、肝性脑病和尿路感染(各0.7%)。

72.2%的患者因阿帕替尼不良反应发生过阿帕替尼剂量暂停或下调。发生率≥2%的导致剂量暂停或下调的不良反应包括:高血压(16.1%)、AST升高(13.2%)、血胆红素升高(12.8%)、ALT升高、掌跖红肿综合征(各12.1%)、血小板减少症(11.5%)、蛋白尿(9.3%)、腹泻(6.1%)、乏力(5.4%)、中性粒细胞减少症(4.6%)、γ-谷氨酰转移酶升高(3.9%)、结合胆红素升高(3.7%)、腹痛(2.8%)、肝酶异常、白细胞减少症(各2.6%)、发热(2.4%)和肝功能异常(2.2%)。

11.9%的患者因阿帕替尼不良反应发生过阿帕替尼终止治疗。发生率≥1%的导致终止治疗的不良反应包括高血压(2.6%)。

阿帕替尼联合氟唑帕利治疗的安全性特征

阿帕替尼联合氟唑帕利治疗的安全性数据来自4项研究的223例接受阿帕替尼联合氟唑帕利治疗的患者,涵盖的肿瘤类型包括:乳腺癌(38.1%)、前列腺癌(30.0%)、卵巢癌(28.3%)及输卵管癌(3.6%)。

98.7%接受阿帕替尼联合氟唑帕利治疗的患者发生过至少一次与阿帕替尼相关的不良反应。其中,发生率≥20%的与阿帕替尼相关不良反应包括高血压(49.3%)、贫血(48.4%)、白细胞减少症(48.0%)、恶心(37.2%)、血小板减少症(36.3%)、中性粒细胞减少症(35.4%)、高脂血症(31.8%)、呕吐(30.5%)、乏力(30.5%)、食欲下降(30.0%)、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29.6%)、蛋白尿(27.4%)、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24.7%)、头痛(21.5%)。

54.7%接受阿帕替尼联合氟唑帕利治疗的患者发生过至少一次≥3级与阿帕替尼相关的不良反应。其中,发生率≥2%的包括:贫血(16.6%)、高血压(15.2%)、血小板减少症(9.4%)、中性粒细胞减少症(7.6%)、白细胞减少症(6.7%)、高脂血症(6.7%)、淋巴细胞减少症(3.6%)、乏力(2.2%)。

16.1%接受阿帕替尼联合氟唑帕利治疗的患者发生过至少一次与阿帕替尼相关的严重不良反应。发生率≥0.5%的严重不良反应包括:贫血(7.2%)、血小板减少症(4.5%)、白细胞减少症(1.3%)、中性粒细胞减少症(1.3%)、恶心(0.9%)、乏力(0.9%)、食欲下降(0.9%)

43.5%的患者因阿帕替尼不良反应发生过阿帕替尼剂量暂停或下调。发生率≥2%的导致剂量暂停或下调的不良反应包括:贫血(13.9%)、血小板减少症(11.7%)、中性粒细胞减少症(8.5%)、白细胞减少症(7.2%)、高血压(6.3%)、恶心(4.0%)、蛋白尿(3.6%)、头痛(3.6%)、食欲下降(2.7%)、呕吐(2.7%)、乏力(2.7%)、高脂血症(2.2%)。

6.7%的患者因阿帕替尼不良反应发生过阿帕替尼终止治疗。发生率≥1%的导致终止治疗的不良反应包括:贫血(2.2%)、高血压(1.8%)。

不良反应汇总表

表4列出了阿帕替尼在临床研究单药治疗、联合注射用卡瑞利珠单抗以及联合氟唑帕利治疗中观察到的不良反应,并按照系统器官分类和发生频率列出这些不良反应。发生频率定义如下:十分常见(≥1/10),常见(≥1/100至<1/10),偶见(≥1/1000至<1/100),罕见(≥1/10,000至<1/1,000)。在每个发生频率分组内,不良反应按发生率从高到低依次排列。

表4.接受阿帕替尼治疗的患者的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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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不良反应描述

本品的特定不良反应来自于既往2650例在临床研究中接受阿帕替尼单药治疗的患者的安全性数据、461例在临床研究中接受阿帕替尼联合注射用卡瑞利珠单抗治疗肝细胞癌患者的安全性数据以及223例在临床研究中接受阿帕替尼联合氟唑帕利治疗的患者的安全性数据。以下信息汇总了阿帕替尼单药治疗的特定不良反应,同时呈现了阿帕替尼与注射用卡瑞利珠单抗联合治疗或与氟唑帕利联合治疗与阿帕替尼单药治疗之间存在显著临床相关差异的不良反应。针对以下不良反应的管理参见【注意事项】。

高血压:

在接受阿帕替尼单药治疗的2650例患者中,共1282例(48.4%)患者发生过与阿帕替尼有关的高血压(包括高血压、血压升高、继发性高血压、舒张压升高、高血压脑病、高血压危象和收缩压升高),其中651例(24.6%)发生≥3级高血压,高血压严重不良反应有8例(0.3%)。首次服药至首次发生高血压的中位时间为5天;115例(4.3%)因高血压导致剂量暂停,65例(2.5%)因高血压导致剂量下调,22例(0.8%)因高血压导致终止治疗。

在接受阿帕替尼联合注射用卡瑞利珠单抗治疗肝细胞癌的461例患者中,共328例(71.1%)患者发生与阿帕替尼有关的高血压,其中161例(34.9%)发生≥3级高血压,未出现高血压严重不良反应。首次服药至首次发生高血压的中位时间为7.5天;74例(16.1%)因高血压导致阿帕替尼剂量暂停或下调,12例(2.6%)因高血压导致阿帕替尼终止治疗。

在接受阿帕替尼联合氟唑帕利治疗的223例患者中,共110例(49.3%)患者发生过与阿帕替尼有关的高血压(包括高血压、血压升高),其中34例(15.2%)发生≥3级高血压,未发生高血压严重不良反应。首次服药至首次发生高血压的中位时间为3.0天;8例(3.6%)因高血压导致剂量暂停,8例(3.6%)因高血压导致剂量下调,4例(1.8%)因高血压导致终止治疗,

蛋白尿:

在接受阿帕替尼单药治疗的2650例患者中,共990例(37.4%)患者发生过阿帕替尼相关的蛋白尿(包括蛋白尿、尿蛋白检出和尿白蛋白阳性),其中131例(4.9%)发生过≥3级蛋白尿,蛋白尿严重不良反应有4例(0.2%)。首次服药至首次发生蛋白尿的中位时间为28天;157例(5.9%)因蛋白尿导致剂量暂停;55例(2.1%)因蛋白尿导致剂量下调;31例(1.2%)因蛋白尿导致终止治疗。

在接受阿帕替尼联合氟唑帕利治疗的223例患者中,共61例(27.4%)患者发生过阿帕替尼相关的蛋白尿(包括蛋白尿、尿蛋白检出、尿白蛋白检出),其中2例(0.9%)发生过≥3 级蛋白尿,蛋白尿严重不良反应有1例(0.4%)。首次服药至首次发生蛋白尿的中位时间为28.0天;7例(3.1%)因蛋白尿导致剂量暂停;3例(1.3%)因蛋白尿导致剂量下调;1例(0.4%)因蛋白尿导致终止治疗。

掌跖红肿综合征:

在接受阿帕替尼单药治疗的2650例患者中,共565例(21.3%)发生过阿帕替尼相关的掌跖红肿综合征,其中130例(4.9%)发生过≥3级掌跖红肿综合征。掌跖红肿综合征严重不良反应有6例(0.2%)。首次服药至首次发生掌跖红肿综合征的中位时间为20天;139例(5.2%)因掌跖红肿综合征导致剂量暂停;77例(2.9%)因掌跖红肿综合征导致剂量下调;21例(0.8%)因掌跖红肿综合征导致终止治疗。

在接受阿帕替尼联合注射用卡瑞利珠单抗治疗肝细胞癌的461例患者中,共207例(44.9%)患者发生过阿帕替尼相关的掌跖红肿综合征,其中48例(10.4%)发生过≥3级掌跖红肿综合征。掌跖红肿综合征严重不良反应有3例(0.7%)。首次服药至首次发生掌跖红肿综合征的中位时间为18天;56例(12.1%)因掌跖红肿综合征导致剂量暂停或下调;未出现因掌跖红肿综合征导致阿帕替尼终止治疗。

在接受阿帕替尼联合氟唑帕利治疗的223例患者中,共10例(4.5%)发生过阿帕替尼相关的掌跖红肿综合征,均为1-2级,未发生掌跖红肿综合征严重不良反应。首次服药至首次发生掌跖红肿综合征的中位时间为21.5天;仅有1例(0.4%)因掌跖红肿综合征导致剂量下调;未有患者因掌跖红肿综合征而剂量暂停或终止治疗。

出血:

在接受阿帕替尼单药治疗的2650例患者中,共724例(27.3%)患者发生过阿帕替尼相关的出血(包括潜血阳性、血尿症、尿潜血阳性、胃肠出血、上消化道出血、尿红细胞阳性、便血、咯血、鼻衄、牙龈出血等),其中131例(4.9%)发生过≥3级出血。出血严重不良反应有116例(4.4%)。首次服药至首次发生出血的中位时间为29天;97例(3.7%)因出血导致剂量暂停;18例(0.7%)因出血导致剂量下调;97例(3.7%)因出血导致终止治疗。

在接受阿帕替尼联合氟唑帕利治疗的223例患者中,共40例(17.9%)患者发生过阿帕替尼相关的出血(包括潜血阳性、血尿症、尿潜血阳性、便血、鼻衄、胃肠出血等),其中2例(0.9%)发生过≥3级出血。未发生出血严重不良反应。首次服药至首次发生出血的中位时间为50.5天;6例(2.7%)因出血导致剂量暂停;未有患者因出血而剂量下调或终止治疗。

肝脏毒性:

在接受阿帕替尼单药治疗的2650例患者中,共908例(34.3%)患者发生过阿帕替尼相关的肝脏毒性(包括AST升高、血胆红素升高、ALT升高、γ-谷氨酰转移酶升高、血碱性磷

酸酶升高、肝功能异常、结合胆红素升高、血非结合胆红素升高、转氨酶升高、高胆红素血症等),其中237例(8.9%)发生过≥3级肝脏毒性。肝脏毒性严重不良反应有48例(1.8%)。首次服药至首次发生肝脏毒性的中位时间为30天;108例(4.1%)因肝脏毒性导致剂量暂停;28例(1.1%)因肝脏毒性导致剂量下调;50例(2.3%)因肝脏毒性导致终止治疗。

在阿帕替尼单药治疗晚期肝细胞癌III期临床研究中,共136例(52.9%)阿帕替尼治疗患者发生过阿帕替尼相关的肝脏毒性,其中51例(19.8%)发生过≥3级肝脏毒性。肝脏毒性严重不良反应有8例(3.1%)。从首次服药至首次发生肝脏毒性中位时间为15天;27例(10.5%)因肝脏毒性导致剂量暂停;5例(1.9%)因肝脏毒性导致剂量下调;2例(0.8%)因肝脏毒性导致终止治疗。

在接受阿帕替尼联合注射用卡瑞利珠单抗治疗肝细胞癌的461例患者中,共337例(73.1%)患者发生过阿帕替尼相关的肝脏毒性(包括AST升高、ALT升高、血胆红素升高、γ-谷氨酰转移酶升高、结合胆红素升高、血碱性磷酸酶升高、血非结合胆红素升高、总胆汁酸增加、高胆红素血症、肝功能异常等),其中126例(27.3%)发生过≥3级肝脏毒性。肝脏毒性严重不良反应有24例(5.2%)。首次服药至首次发生肝脏毒性的中位时间为15天;124例(26.9%)因肝脏毒性导致阿帕替尼剂量暂停或下调;11例(2.4%)因肝脏毒性导致阿帕替尼终止治疗。

在接受阿帕替尼联合氟唑帕利治疗的223例患者中,共87例(39.0%)患者发生过阿帕替尼相关的肝脏毒性(包括AST升高、ALT升高、γ-谷氨酰转移酶升高、血胆红素升高、结合胆红素升高、血非结合胆红素升高等),其中6例(2.7%)发生过≥3级肝脏毒性。未发生肝脏毒性严重不良反应。首次服药至首次发生肝脏毒性的中位时间为44.0天;7例(3.1%)因肝脏毒性导致剂量暂停;1例(0.4%)因肝脏毒性导致剂量下调;未有患者因肝脏毒性而终止治疗。

QT间期延长:

在接受阿帕替尼单药治疗的2650例患者中,共32例(1.2%)患者报告阿帕替尼相关的QT间期延长,其中≥3级的有5例(0.2%)。无患者发生QT间期延长的严重不良反应。首次服药至首次发生QT间期延长的中位时间为47.5天;1例(<0.1%)因QT间期延长导致剂量暂停;无患者因QT间期延长导致剂量下调或终止治疗。

在接受阿帕替尼联合氟唑帕利治疗的223例患者中,共11例(4.9%)患者报告阿帕替尼相关的QT间期延长,均为1-2级。无患者发生QT间期延长的严重不良反应。首次服药至首次发生QT间期延长的中位时间为41.0天;1例(0.4%)因QT间期延长导致剂量暂停;未有患者因QT间期延长导致剂量下调或终止治疗。

上市后使用经验

阿帕替尼批准使用后发现如下不良反应,由于这些不良反应是由一组数目不确定的人群自发报告,因此尚不能确切分析它们发生的频率,或明确和药物暴露之间的因果关系。

表5.阿帕替尼在上市后临床使用中发现的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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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后监测到重度蛋白尿、肾病综合征、肾功能异常、急性肾损伤等不良事件报告,可能与本品使用、其他合并用药或患者基础疾病有关。

另外在上市后安全性的持续监测过程中,曾收到阿帕替尼致可逆性后脑白质脑病综合征的文献报道。

禁忌

对本品任何成份过敏者应禁用;对于有活动性出血、活动性溃疡、肠穿孔、肠梗阻、大手术后30天内、药物不可控制的高血压、III-IV级心功能不全(NYHA标准)、重度肝肾功能不全(4级)患者应禁用。

注意事项
血压升高:……登录查看完整内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生育力:在人体中的作用尚未知。在动物试验中曾发现本品可引起卵泡发育障碍和精子生成障碍,因此在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和男性中可能会损害生育力。

避孕:育龄妇女和育龄期男性在本品用药期间及停药后至少8周内应采取有效避孕措施。

妊娠期用药:本品目前尚无用于妊娠期女性的相关资料。动物试验表明,在器官发生期SD大鼠给予高剂量阿帕替尼(16mg/kg/日),可以使胎鼠骨骼发育延迟并有致畸效应。妊娠期间不得服用本品,如必须服用,应告知患者可能对胎儿产生的危害,包括发育障碍和严重畸形。

哺乳期用药:本品目前尚无用于哺乳期女性的相关资料。尚不清楚本品是否经人乳汁排泄。由于多种药物都经人乳汁排泄,因此建议哺乳妇女在接受本品治疗期间停止母乳喂养。

儿童用药

目前尚无本品用于18岁以下患者的安全性和疗效资料,且无可参考文献,故不推荐18岁以下患者服用本品。

老年用药

目前尚无专门针对老年患者的临床研究资料。在本品晚期胃腺癌或胃一食管结合部腺癌II、III期临床研究中,均纳入了大于60岁小于70岁的老年晚期胃癌患者,其中II期研究中850mg(每日1次)组有12例、安慰剂组14例,III期研究中阿帕替尼组有73例,安慰剂组有39例,未观察到这些患者临床和实验室检查的特殊不良反应,其药效与年龄小于60岁的患者无明显差异。在二线晚期肝细胞癌III期临床研究中,共入组84例大于等于60岁的老年患者(阿帕替尼组56例,安慰剂组28例)、主要疗效和不良反应类型与小于60岁的患者无明显差异。对于70岁以上的患者,建议根据临床情况和实验室检查指标在医师指导下慎用和调整用药剂量。

药物相互作用
药物过量
目前尚不清……登录查看完整内容
药理毒理
临床试验
贮藏
遮光、密封……登录查看完整内容
包装
聚酰胺/铝……登录查看完整内容
有效期

24个月。

执行标准
YBH03……登录查看完整内容
生产持有人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路38号
邮编:222047
省份/国家:江苏省
电话:800-8283900  400-8283900
传真:0518-85463261
主页:http://www.hrs.com.cn
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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