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伊立替康脂质体注射液(Ⅱ)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盐酸伊立替康脂质体注射液(Ⅱ)
Irinotecan Hydrochloride Liposome Injection(Ⅱ)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核准日期:2023年12月29日 | 修订日期:2026年01月22日
化药及生物制品 >> 抗肿瘤药和免疫机能调节药 >> 抗肿瘤药 >> 植物生物碱和其它天然药物 >> 拓扑异构酶1抑制剂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伊立替康
化学名称:(+)-(4S)-4,11-二乙基-4-羟基-9[(4-哌啶基哌啶)羰基]-1H-吡喃并[3’,4’,6,7]吲哚嗪并[1,2-b]喹啉-3,14-(4H,12H)-二酮盐酸盐三水合物
化学结构式:

分子式:C33H38N4O6·HCl·3H2O
分子量:677.18
辅料:氢化大豆磷脂酰胆碱、培化磷脂酰乙醇胺、胆固醇(供注射用)、硫酸铵、依地酸钙钠、磷酸氢二钠、磷酸二氢钠和注射用水。
本品联合氟尿嘧啶和亚叶酸钙,用于既往经吉西他滨为基础的化疗治疗失败的不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胰腺癌患者的治疗。
8ml:37.66mg(按C33H38N4O6计)
预处理
推荐预防性给予患者地塞米松及止吐类药物。
推荐剂量
应依次给予本品、亚叶酸钙(LV)和 5-氟尿嘧啶(5-FU)。本品推荐剂量和给药方案为 56.5mg/m2,静脉输注 90 分钟,然后给予 LV 200mg/m2,静脉输注 30 分钟,随后给予 5-FU 2000mg/m2,静脉输注 46 小时,每 2 周重复。伊立替康脂质体不应作为单药使用。
用于 UGT1A1*28/*6 纯合突变患者的起始推荐剂量为 47.1mg/m2,静脉滴注 90 分钟,每 2 周重复;在后续周期,可根据患者耐受情况,增加剂量到 56.5mg/m2。
剂量调整
所有的剂量调整应基于最严重的不良反应。亚叶酸钙剂量不需要调整。对于 1 级和 2 级不良反应,不建议调整剂量。与本品相关的 3 级或 4 级不良反应,建议根据表 1 中所建议的剂量方案进行调整。
已知为UGT1A1*28*6纯合突变且在第一个治疗周期(起始剂量为47.1mg/m2)中没有药物相关不良反应的患者,在随后的治疗周期中,根据患者个体的耐受情况,本品剂量可增加到 56.5mg/m2。
表 1 伊立替康脂质体+5-FU/LV 不良反应剂量调整推荐


特殊人群
肝功能不全
本品尚无肝功能损害患者的数据,这些患者使用时应特别注意监测(参见【药代动力学】)
肾功能不全
本品尚无肾功能损害患者的数据,这些患者使用时应特别注意监测,不推荐透析患者使用本药物(参见【药代动力学】)
儿童人群
本品在 18 岁以下儿童和青少年人群中应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不明确。
老年人群
年龄≥65 岁患者无需调整剂量。在本品临床研究中,147 名接受本品联合 5- FU 和亚叶酸钙治疗的患者中,32.9%的患者年龄≥65 岁。在这些≥65 岁患者中没有观察到特殊安全性问题。
配制和给药
配制
伊立替康脂质体必须采用无菌技术来配制:
从药瓶抽取适量体积的该药物,用 5%的葡萄糖注射液或 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至 250mL,混合稀释液轻轻反转混匀。
稀释后的溶液应避光保存。
配制过程中必须小心保证溶液的无菌性,作为注射用药品,在给药前应该肉眼检查有无颗粒物和变色(本产品为稳定的白色至类白色混悬液);
产品配制后应立即使用。如果不能立即使用,配制好的输注液常温保存不得超过 12 小时,2-8℃条件下保存不得超过 24 小时;在 2-8℃条件下保存的输注液应该升温至室温,然后再输注给药。
输注液的保存以及输注过程中应该保持避光状态;
原液和输注液不得冷冻。
给药
稀释液进行静脉输液滴注 90 分钟。不使用带有过滤器的输液通道。丢弃不使用的部分。
本说明书描述了在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判断为可能由盐酸伊立替康脂质体引起的不良反应及其近似的发生率。由于临床试验的条件变化大,试验中观察到的一个药物不良事件的发生率不能直接与另一个药物的临床试验观察到的不良事件发生率相比较,也可能不能反映临床中的实际发生率。
安全性特征总结
盐酸伊立替康脂质体的安全性数据来自于一项联合 5-FU/LV 用于既往经吉西他滨为基础的化疗治疗失败的不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胰腺癌患者的 III 期研究(HR-IRI-APC)。其中 147 例患者使用盐酸伊立替康脂质体 56.5mg/m2 联合 5-FU/LV 2000/200mg/m2 Q2W。(数据截止日期:2021 年 11 月 18 日)
大部分盐酸伊立替康脂质体联合 5-FU/LV 治疗患者(96.6%)发生过至少一次不良反应。最常见的不良反应(≥20%)为恶心(57.82%)、呕吐(53.74%)、乏力(44.90%)、腹泻(43.54%)、食欲减退(42.18%)、贫血(35.37%)、中性粒细胞计数降低(31.97%)、白细胞计数降低(29.93%)、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23.81%)。最常见的≥3 级不良反应(≥2%)为中性粒细胞计数降低(12.93%)、白细胞计数降低(8.16%)、呕吐(4.76%)、γ-谷氨酰转移酶升高(4.08%)、腹泻(4.08%)、贫血(4.08%)、结合胆红素升高(2.72%)、血碱性磷酸酶升高(2.72%)、腹痛(2.72%)、食欲减退(2.72%)、乏力(2.72%)、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2.04%)、血胆红素升高(2.04%)、低钾血症(2.04%)。
不良反应汇总表
表 2 列出了盐酸伊立替康脂质体在 III 期临床研究(HR-IRI-APC)中观察到发生率≥5%的不良反应,并按照系统器官分类和发生频率列出这些不良反应。
表 2 HR-IRI-APC研究中发生率≥5%的不良反应*


表 3 列出了盐酸伊立替康脂质体在 III 期临床研究(HR-IRI-APC)中观察到的发生率≥10%的与研究药物相关的实验室检查异常。
表 3 HR-IRI-APC 研究中发生率≥10%的与研究药物相关的实验室检查异常*

特定不良反应描述
本品的特定不良反应来自于 III 期临床研究(HR-IRI-APC)中接受盐酸伊立替康脂质体患者的安全性数据。针对以下不良反应的管理参见【注意事项】。
消化系统:
腹泻:共 64 例(43.54%)盐酸伊立替康脂质体治疗患者发生过盐酸伊立替康脂质体相关的腹泻,其中 6 例(4.08%)发生过≥3 级腹泻。腹泻严重不良反应有 3 例(2.04%)。首次服药至首次发生腹泻的中位时间为 14.0 天,中位持续时间为 3.0 天。1 例(0.68%)因腹泻导致剂量暂停,4 例(2.72%)因腹泻导致剂量下调,1 例(0.68%)因腹泻导致终止治疗。
恶心:共 85 例(57.82%)盐酸伊立替康脂质体治疗患者发生过盐酸伊立替康脂质体相关的恶心,其中 2 例(1.36%)发生过≥3 级恶心。恶心严重不良反应有 1 例(0.68%)。1 例(0.68%)因恶心导致剂量暂停,没有患者因恶心导致剂量下调,没有患者因恶心导致终止治疗。
呕吐:共 79 例(53.74%)盐酸伊立替康脂质体治疗患者发生过盐酸伊立替康脂质体相关的呕吐,其中 7 例(4.76%)发生过≥3 级呕吐。没有患者发生呕吐严重不良反应。2 例(1.36%)因呕吐导致剂量暂停,1 例(0.68%)因呕吐导致剂量下调,没有患者因呕吐导致终止治疗。
血液系统:
中性粒细胞减少:共 47 例(31.97%)盐酸伊立替康脂质体治疗患者发生过盐酸伊立替康脂质体相关的中性粒细胞减少,其中 19 例(12.93%)发生过≥3 级中性粒细胞减少。没有患者发生中性粒细胞减少严重不良反应。首次服药至首次发生中性粒细胞减少的中位时间为 29.0 天,中位持续时间为 5.0 天。11 例(7.48%) 因中性粒细胞减少导致剂量暂停,15 例(10.20%)因中性粒细胞减少导致剂量下调,没有患者因中性粒细胞减少导致终止治疗。
输液反应:
输液反应:共 10 例(6.80%)盐酸伊立替康脂质体治疗患者发生过盐酸伊立替康脂质体相关的输液反应,均为 1-2 级,没有发生过≥3 级输液反应。输液反应一般通过降低滴速或者对症治疗恢复,没有患者因输液反应导致终止治疗。
胆碱能综合征:
共有 1 例(0.68%)盐酸伊立替康脂质体治疗患者发生胆碱能综合征,严重程度为 2 级,在输注盐酸伊立替康脂质体过程中发生,经过阿托品的治疗恢复。
对本品说明书【成分】项下的活性成份和辅料过敏反应的患者禁用。
(1)妊娠期
妊娠女性接受本品治疗可引发胎儿损伤。在妊娠女性没有可利用数据。在既往的盐酸伊立替康注射液治疗过程中,可观察到胚胎毒性和胎儿畸形。有生育能力的女性不应开始本品治疗,除非已排除怀孕的可能性。如果伴侣双方有任何一方使用本品,则应避免怀孕。考虑到潜在遗传毒性,建议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患者在治疗期间及末次给药后 6 个月内始终采取高效避孕措施。如果男性患者的女性伴侣具有生育能力,建议该男性患者在治疗期间及末次给药后 3 个月内始终采取有效避孕措施。
(2)哺乳期
没有资料指明盐酸伊立替康脂质体,伊立替康或者SN-38(是伊立替康一种有活性的代谢产物)可存在于人类乳汁中,或者对哺乳中的婴幼儿有影响。伊立替康被证实在小鼠乳汁中存在。
由于盐酸伊立替康脂质体注射液对于哺乳期的胎儿存在可引发严重不良反应的潜在风险,所以建议哺乳期女性在使用盐酸伊立替康脂质体注射液药物治疗期间或者在其最后用药一个月以内不要进行哺乳。
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在儿童患者中建立。
在一项 III 期临床研究(HR-IRI-APC)中,≥65 岁老年患者占所有患者数的 32.9%。老年患者(≥65 岁)与年轻患者(<65 岁)间没有观察到安全性的整体差异。临床研究中没有对老年患者进行特殊剂量调整。由于目前临床试验中老年患者人数有限,建议老年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慎用,如需使用,无需进行剂量调整。
24 个月。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网页仅显示说明书部分内容,下载用药参考APP查看完整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