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瑞利 - 阿得贝利单抗注射液
上海盛迪医药有限公司
艾瑞利 - 阿得贝利单抗注射液
Adebrelimab Injection
上海盛迪医药有限公司
核准日期:2023年02月28日 | 修订日期:2023年09月08日
化药及生物制品 >> 抗肿瘤药和免疫机能调节药 >> 抗肿瘤药 >> 单克隆抗体和抗体药物偶联物 >> PD-1/PDL-1抑制剂
活性成份:阿得贝利单抗,一种针对程序性死亡配体1(PD-L1)的人源化单克隆抗体。
辅料:蔗糖、琥珀酸、氢氧化钠、聚山梨酯80和注射用水。
本品与卡铂和依托泊苷联合用于广泛期小细胞肺癌患者的一线治疗。
600mg(12ml)/瓶
本品须在有肿瘤治疗经验的医生指导下用药。
推荐剂量
●广泛期小细胞肺癌:在诱导期,阿得贝利单抗1200mg或20mg/kg联合化疗,每3周1次,共4-6个治疗周期。诱导期之后是维持期,在此期间阿得贝利单抗1200mg或20mg/kg,每3周1次。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
当阿得贝利单抗联合化疗给药时,应首先给予阿得贝利单抗静脉输注,间隔至少30分钟后再给予化疗。另请参见化疗药物给药的处方信息(参见【临床试验】)。
有可能观察到非典型反应(例如最初几个月内肿瘤暂时增大或出现新的小病灶,随后肿瘤缩小)。如果患者临床症状稳定,即使有疾病进展的初步证据,基于总体临床获益的判断,可考虑继续应用本品治疗,直至证实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
根据个体患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可能需要暂停给药或永久停药。不建议增加或减少剂量。有关暂停给药或永久停药的具体调整方案请见表1。有关免疫介导不良反应管理的详细指南,请参见【注意事项】。
表1推荐的阿得贝利单抗治疗调整方案


特殊人群用药
肝功能不全
轻度肝功能不全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无需调整剂量。本品尚未在中度或重度肝功能不全患者中进行研究(参见【临床药理】)。
肾功能不全
轻中度肾功能不全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无需调整剂量。本品尚未在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中进行研究(参见【临床药理】)。
儿童人群
尚无本品用于18岁以下患者的临床试验资料。
老年人群
老年患者无需进行剂量调整(参见【老年用药】)。
给药方法
本品应在专业医生指导下静脉输注给药。输液时间应控制在30至60分钟之间,最多不超过2小时完成输注。本品不得采用静脉推注给药。
使用、处理与处置的特别说明
稀释和配制说明:
本品用于静脉给药,须由专业医务人员进行稀释和配制:
●使用前肉眼观察阿得贝利单抗注射液是否出现颗粒或变色。液体颜色应为无色或淡黄色。如观察到可见颗粒或变色,请勿继续使用。
●从阿得贝利单抗注射液中吸取所需药物,将其一次性缓慢注入到含有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的输液袋中,并轻轻翻转输液袋使药液混合均匀。在输液袋中稀释后药物浓度范围是0.5mg/ml~9mg/ml。本品不含防腐剂,因此在配制时须采用无菌技术。
●本品仅供一次性使用,必须丢弃药瓶中剩余的任何未使用药物。
●任何未使用的药品或废弃材料应按照当地要求进行处置。
输注液的使用与保存:
●使用配有0.2μm或0.22μm在线过滤器的输液装置进行给药。
●不得使用同一输液器与其他药物同时给药。
●本品一经稀释应立即使用。如不能立即使用,稀释液在室温条件下贮存不超过4小时(包括在输液袋内的室温储存及输液的持续时间);在冷藏(2-8℃)条件下贮存不超过24小时(从稀释开始算起)。如稀释后药液在冷藏条件下贮存,使用前应恢复至室温。任何情况下不要冷冻本品。
安全性特征总结
阿得贝利单抗安全性数据总结来自5项临床研究,共计373例患者。其中,在两项临床研究(SHR-1316-I-101和SHR1316-002)共计78例实体瘤患者中评价了阿得贝利单抗5个剂量(1mg/kg每3周1次,3mg/kg每3周1次,10mg/kg每3周1次,10mg/kg每2周1次,或20mg/kg每3周1次)单药治疗的安全性。
基于研究者评估,阿得贝利单抗最常见的不良反应(≥10%)为:蛋白尿(23.1%)、乏力(23.1%)、血促皮质激素升高(15.4%)、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15.4%)、血促甲状腺激素升高(14.1%)、血胆红素升高(12.8%)、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12.8%)、贫血(11.5%)、食欲减退(11.5%)和皮疹(10.3%)。阿得贝利单抗单药治疗所报告的不良反应严重程度大多为1级或2级。最常见的≥3级不良反应为:肺部炎症、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结合胆红素升高、肝功能异常、贫血和低钾血症(各2例,2.6%)。
在三项临床研究(SHR-1316-III-301、SHR-1316-III-302和SHR-1316-III-303)共计295例小细胞肺癌或者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中评价了阿得贝利单抗(20mg/kg,每3周1次)联合含铂化疗的安全性。
基于研究者评估,联合治疗中最常见的阿得贝利单抗相关的不良反应(≥10%)为:白细胞减少症(38.6%)、中性粒细胞减少症(38.0%)、贫血(37.6%)、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34.2%)、血小板减少症(34.2%)、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29.5%)、食欲减退(14.9%)、恶心(13.9%)、γ-谷氨酰转移酶升高(13.6%)、乏力(12.5%)和甲状腺功能减退症(12.2%)。最常见的≥3级不良反应为:中性粒细胞减少症(26.4%)、白细胞减少症(17.6%)、血小板减少症(15.6%)、贫血(12.9%)、淋巴细胞减少症(3.4%)、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2.0%)和高血压(2.0%)。
临床研究经验
小细胞肺癌
SHR-1316-III-301研究是一项阿得贝利单抗联合卡铂和依托泊苷对比安慰剂联合卡铂和依托泊苷一线治疗广泛期小细胞肺癌的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多中心的III期临床研究(详见【临床试验】)。共462例患者接受了至少一次研究药物治疗,其中230例患者接受了阿得贝利单抗联合卡铂和依托泊苷治疗,232例患者接受了安慰剂联合卡铂和依托泊苷治疗。
接受阿得贝利单抗联合卡铂和依托泊苷治疗的患者中,阿得贝利单抗(20mg/kg,每3周1次)中位给药周期数为8.0个周期(范围:1.0-35.0个周期),29.6%的患者阿得贝利单抗给药≥12个周期。
导致阿得贝利单抗永久停药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为1.7%,包括: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免疫介导性肺炎、急性肾损伤和免疫介导的小肠结肠炎(各1例,0.4%)。导致阿得贝利单抗暂停用药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为13.9%,最常见的包括:血小板计数降低(3.0%)、贫血(1.7%)、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1.7%)、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1.3%)和肺部炎症(1.3%)。
表2、表3总结了SHR-1316-III-301研究中接受阿得贝利单抗/安慰剂联合卡铂和依托泊苷治疗患者发生的不良反应和实验室检查异常。
表2 SHR-1316-III-301研究发生率≥10%的不良反应†

表3 SHR-1316-III-301研究发生率≥10%的实验室检查异常†

特定不良反应描述
本品的特定不良反应来自于5项临床研究中共计373例接受阿得贝利单抗治疗的患者,其中320例患者接受了阿得贝利单抗20mg/kg每3周1次治疗。以下信息汇总了本品的免疫介导不良反应数据。免疫介导不良反应管理指南详见【注意事项】。
免疫介导性肺炎
在接受本品治疗的373例患者中,共16例(4.3%)发生免疫介导性肺炎,1-2级、3级、5级病例分别有10例(2.7%)、4例(1.1%)和2例(0.5%)。至肺炎发生的中位时间为4.8个月(范围:1.3-7.8个月),持续的中位时间为1.1个月(范围:1天-24.3个月)。16例患者中的14例(87.5%)接受了高剂量皮质类固醇激素治疗(至少接受过1剂或单日剂量≥40mg泼尼松等效剂量),中位给药持续时间为0.6个月(范围:0.3-2.6个月)。4例(1.1%)患者因肺炎永久停用阿得贝利单抗。
在接受阿得贝利单抗20mg/kg每3周1次治疗的320例患者中,共13例(4.1%)发生免疫介导性肺炎,1-2级、3级、5级病例分别有8例(2.5%)、3例(0.9%)和2例(0.6%)。至肺炎发生的中位时间为5.0个月(范围:1.4-7.8个月),持续的中位时间为1.1个月(范围:1天-15.6个月)。13例患者中的11例(84.6%)接受了高剂量皮质类固醇激素治疗,中位给药持续时间为0.7个月(范围:0.3-2.6个月)。3例(0.9%)患者因肺炎永久停用阿得贝利单抗。
免疫介导性腹泻及结肠炎
在接受本品治疗的373例患者中,共7例(1.9%)发生免疫介导性腹泻或结肠炎,均为接受阿得贝利单抗20mg/kg每3周1次的患者。其中4例(1.1%)发生腹泻,3例(0.8%)发生免疫介导的小肠结肠炎,1例(0.3%)发生溃疡性结肠炎,均为1-2级。
至腹泻或结肠炎发生的中位时间为4.2个月(范围:0.2-10.9个月),持续的中位时间为2.0个月(范围:1天-16.8个月)。7例患者中的2例(28.6%)接受了高剂量皮质类固醇激素治疗,中位给药持续时间为4.1个月(范围:1.3-7.0个月)。1例(0.3%)患者因结肠炎永久停用阿得贝利单抗。
免疫介导性肝炎/肝毒性
免疫介导性肝炎(诊断)
在接受本品治疗的373例患者中,共3例(0.8%)发生免疫介导性肝炎,3级、5级病例分别有1例(0.3%)和2例(0.5%)。至肝炎发生的中位时间为0.8个月(范围:0.3-3.5个月),持续的中位时间为1.1个月(范围:0.2-1.2个月)。3例患者(100%)均接受了高剂量皮质类固醇激素治疗,中位给药持续时间为1.0个月(范围:1天-1.2个月)。3例(0.8%)患者均因肝炎永久停用阿得贝利单抗。
在接受阿得贝利单抗20mg/kg每3周1次治疗的320例患者中,1例(0.3%)发生3级免疫介导性肝炎。至肝炎发生的时间为0.8个月,持续的时间为1.2个月。该患者接受了高剂量皮质类固醇激素治疗,给药持续时间为1.1个月。该例患者肝炎缓解。
免疫介导性肝毒性(实验室检查异常)
在接受本品治疗的373例患者中,共22例(5.9%)发生免疫介导性肝毒性,均为实验室检查异常,包括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19例,5.1%)、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18例,4.8%)、γ-谷氨酰转移酶升高(6例,1.6%)、血胆红素升高(3例,0.8%)、血碱性磷酸酶升高(3例,0.8%)及结合胆红素升高(1例,0.3%)。1-2级、3级、4级病例分别有16例(4.3%)、5例(1.3%)和1例(0.3%)。
至肝毒性发生的中位时间为1.2个月(范围:0.2-23.0个月),持续的中位时间为0.6个月(范围:0.1-20.7个月)。22例患者中的2例(9.1%)接受了高剂量皮质类固醇激素治疗,中位给药持续时间为1.4个月(范围:0.6-2.1个月)。1例(0.3%)患者因肝毒性永久停用阿得贝利单抗。
在接受阿得贝利单抗20mg/kg每3周1次治疗的320例患者中,共20例(6.3%)发生免疫介导性肝毒性,1-2级、3级、4级病例分别有15例(4.7%)、4例(1.3%)和1例(0.3%)。至肝毒性发生的中位时间为1.2个月(范围:0.2-23.0个月),持续的中位时间为0.6个月(范围:0.1-20.7个月)。20例患者中的1例(5.0%)接受了高剂量皮质类固醇激素治疗,给药持续时间为2.1个月。1例(0.3%)患者因肝毒性永久停用阿得贝利单抗。
免疫介导性肾炎/肾毒性
在接受本品治疗的373例患者中,未发生免疫介导性肾炎,共2例(0.5%)患者发生免疫介导性肾毒性,均为接受阿得贝利单抗20mg/kg每3周1次治疗的患者,2例均为1-2级蛋白尿。至肾毒性发生的中位时间为1.1个月(范围:0.7-1.6个月),持续的中位时间为1.6个月(范围:0.7-5.1个月)。该2例患者均未接受高剂量皮质类固醇激素治疗。无患者因肾毒性永久停用阿得贝利单抗。
免疫介导性内分泌疾病
甲状腺功能亢进
在接受本品治疗的373例患者中,共16例(4.3%)发生甲状腺功能亢进,均为1-2 级。至甲状腺功能亢进发生的中位时间为1.4个月(范围:0.7-2.8个月),持续的中位时间为1.4个月(范围:0.1-15.4个月)。无患者因甲状腺功能亢进永久停用阿得贝利单抗。
甲状腺功能减退
在接受本品治疗的373例患者中,共30例(8.0%)发生甲状腺功能减退,均为1-2级。至甲状腺功能减退发生的中位时间为3.2个月(范围:1.3-20.4个月),持续的中位时间为5.0个月(范围:1.4-24.5个月)。
甲状腺炎
在接受本品治疗的373例患者中,1例(0.3%)发生2级甲状腺炎。至甲状腺炎发生的时间为0.8个月,持续的时间为19.6个月。
垂体炎
在接受本品治疗的373例患者中,1例(0.3%)发生2级垂体炎。至垂体炎发生的时间为9.1个月,持续的时间为3.6个月。
高血糖症及糖尿病
在接受本品治疗的373例患者中,1例(0.3%)发生1级高血糖症,1例(0.3%)发生3级2型糖尿病。至高血糖症及糖尿病发生的中位时间为7.8个月(范围:5.0-10.5个月),持续的中位时间为12.4个月(范围:12.1-12.7个月)。
免疫介导性皮肤不良反应
在接受本品治疗的373例患者中,共18例(4.8%)发生免疫介导性皮肤不良反应,1-2级、3级病例分别有16例(4.3%)和2例(0.5%)。至皮肤不良反应发生的中位时间为2.9个月(范围:0.1-29.2个月),持续的中位时间为1.5个月(范围:0.2-18.6个月)。18例患者中的2例(11.1%)接受了高剂量皮质类固醇激素治疗,中位给药持续时间为0.8个月(范围:0.2-1.3个月)。无患者因皮肤不良反应永久停用阿得贝利单抗。
免疫介导性血小板减少症
在接受本品治疗的373例患者中,共6例(1.6%)发生免疫介导性血小板减少症,均为接受阿得贝利单抗联合含铂化疗的患者。1-2级、3级、4级病例分别有4例(1.1%)、1例(0.3%)和1例(0.3%)。至血小板减少症发生的中位时间为2.1个月(范围:0.3-22.3个月),持续的中位时间为0.9个月(范围:0.1-1.5个月)。6例患者中的2例(33.3%)接受了高剂量皮质类固醇激素治疗,中位给药持续时间为0.2个月(范围:0.1-0.4个月)。无患者因血小板减少症永久停用阿得贝利单抗。
免疫介导性心肌炎
在接受本品治疗的373例患者中,1例(0.3%)发生3级免疫介导性心肌炎。至心肌炎发生的时间为1.1个月,持续的时间为16.9个月。该患者接受了高剂量皮质类固醇激素治疗,给药持续时间为2.1个月。
其他本品已观察到的免疫介导不良反应
在接受本品治疗的373例患者中,报道的其他免疫介导不良反应如下:
各种肌肉骨骼及结缔组织疾病:肌炎(3级),1例(0.3%)。
其他同类产品报道的免疫介导不良反应
同类其他抗PD-1/PD-L1产品中报告过有临床意义的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如下:
内分泌疾病:肾上腺功能不全;
胃肠系统疾病:急性胰腺炎;
血管与淋巴管类疾病:血管炎、全身炎症反应综合征;
心脏器官疾病:心包炎;
眼器官疾病:伏格特-小柳-原田综合征(Vogt-Koyanagi-Harada syndrome)、葡萄膜炎、角膜炎、虹膜炎;
免疫系统疾病:实体器官移植排斥反应、肉状瘤病、移植物抗宿主病;
各种肌肉骨骼及结缔组织疾病:横纹肌溶解症、运动功能障碍;
各类神经系统疾病:脑膜炎、脊髓炎、脑膜脑炎、神经炎、格林巴利综合征(Guillain-Barré syndrome)、脱髓鞘、风湿性多肌痛症、神经麻痹、自身免疫性神经病变(包括面部及外展神经麻痹);
皮肤及皮下组织类疾病: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Stevens-Johnson syndrome,SJS)、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Toxic Epidermal Necrolysis,TEN)、类天疱疮、大疱性皮炎、剥脱性皮炎;
血液及淋巴系统疾病:溶血性贫血、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再生障碍性贫血、组织细胞增生性坏死性淋巴结炎(histiocytic necrotizing lymphadenitis,又名Kikuchi lymphadenitis)、 噬血细胞性淋巴组织细胞增生症。
输液相关反应
在接受本品治疗的373例患者中,共10例(2.7%)发生输液相关反应,1-2级、4级病例分别有9例(2.4%)和1例(0.3%)。2例(0.5%)患者因输液相关反应永久停用阿得贝利单抗。10例患者病情均缓解。
免疫原性
所有治疗用蛋白质均有可能发生免疫原性相关问题。抗药抗体(ADA)发生率的高低和检测方法的灵敏性及特异性密切相关,并且受包括分析方法、样本的处理方法、样本的收集时间、合并用药以及患者的其它基础疾病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因此,应慎重比较不同产品的ADA发生率。
阿得贝利单抗联合卡铂和依托泊苷在未经治疗的广泛期小细胞肺癌患者中的Ⅲ期临床研究(SHR-1316-Ⅲ-301研究)中,20mg/kg每3周1次静脉输注,在221例可评估免疫原性患者中,有44例(19.9%)治疗后抗阿得贝利单抗抗体检测呈阳性,其中17例(7.7%)患者检测出中和抗体活性。上述研究中,未发现免疫原性对阿得贝利单抗的药代动力学、有效性和安全性有临床意义的影响。
对本说明书【成份】项下的活性成份和辅料有过敏反应的患者禁用。
妊娠期
尚无妊娠女性使用本品的数据。动物研究已显示PD-L1阻断性抗体具有胎胎儿毒性(参见【药理毒理】)。已知IgG可通过胎盘屏障,作为一种IgG4,本品可能会从母体扩散至发育中的胎儿。除非临床获益大于风险,不建议在妊娠期间使用本品治疗。
哺乳期
目前尚不清楚本品是否会经人乳分泌,以及本品对母乳喂养的婴幼儿及母乳产量的影响。由于人IgG会分泌到母乳中,本品对母乳喂养的婴幼儿可能存在潜在的风险,故建议哺乳期妇女在接受本品治疗期间及末次给药后至少2个月内停止哺乳。
避孕
育龄女性在接受本品治疗期间,以及最后一次用药后2个月内采取高效避孕措施。
生育力
尚未进行阿得贝利单抗对两性生育力的研究,故本品对男性和女性生育力的影响不详。
尚未确立阿得贝利单抗在18岁以下儿童和青少年中的安全性与有效性。
本品临床试验中≥65岁老年患者占所有患者数的29.0%,老年(≥65岁)与较年轻患者(<65岁)在安全性或有效性上未出现临床差异。
24个月。
上海盛迪医药有限公司
苏州盛迪亚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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